重点梳理与思考:《嘉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》
2023-05-06

 

为进一步提升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,建立和完善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度,2022年市人民政府出台《嘉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》(嘉政发〔2022〕26号)(以下简称“办法”)。为更好理解与适用《办法》,本文重点梳理代建制的主要内容,并提出进一步思考。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!

一、重点梳理

(一)制定依据

国务院《政府投资条例》(国令第712号)、《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》(省政府令2018年第363号)、《财政部关于印发<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>的通知》(财建〔2016]504号)等相关法规、规章。

(二)怎么理解代建制?

根据《办法》规定,代建制:指由政府招标或政府授权产生的代建单位,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,并承担控制项目投资、质量、工期和施工安全等责任,项目建成后交付给业主单位的制度。

(三)哪些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可适用代建制?

1.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业务用房;

2.市政、交通、水利、科技、教育、文化、体育、卫生、民政等社会公益性项目;

3.市政府指定的其他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。

(四)代建单位的资质要求

代建单位要具有与工程建设要求相适应的建设管理能力:

1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

2.具有与代建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、管理体系及规章制度;

3.具有与工程建设要求相适应的造价、财务、管理等专业人员;

4.具有与代建项目相适应的资金实力和风险防范能力。

(五)代建方式

代建项目可以采用全过程代建方式,即由代建单位对代建项目从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开始,经可行性研究、设计、施工、竣工验收,直至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,实行全过程管理。也可以采用分阶段的代建方式,将代建项目分前期和实施两阶段委托代建单位进行管理。

(六)代建管理费及奖励

1.代建管理费:代建管理费为代建单位在项目前期、实施、验收阶段发生的管理费用,计入项目投资。政府投资综合管理部门在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,核定项目代建管理费。具体根据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。

2.核定支付与奖励:代建管理费核定和支付应当与工程进度、建设质量结合,与代建内容、代建绩效挂钩,实行奖优罚劣。同时满足按时完成项目代建任务、工程质量优良、项目投资控制在批准概算总投资范围3个条件的,可以在项目概算结余中安排代建单位利润或奖励资金,代建单位利润或奖励资金一般不得超过代建管理费的10%,需使用财政资金支付的,应当事前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。

二、思考

(一)委托代建合同的法律性质

委托代建通常涉及四方主体:建设单位(委托方)、代建单位(受委托方)、使用人、承包单位。由于主体众多,法律关系复杂,民法典又未将委托代建合同列入典型合同进行规定,理论和实务对委托代建合同的法律性质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,主要有三种观点:(1)认为是委托代建合同,是无名合同;(2)认为委托代建合同是委托合同;(2)认为委托代建合同是代理合同。

(二)委托人与代建人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

根据民法典第178条,连带责任,应当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。显然,法律对委托代建合同并未做规定,若委托代建合同也未约定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,法官是不能判决承担连带责任的。因此,委托代建合同需对托人与代建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做出明确约定,以避免出现争议产生诉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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